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派出所笔录多久消除 了解笔录保留期限及销毁方式

-德扑圈7分钟前【知识科普】9人已围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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派出所笔录是指在公安机关办理案件过程中,对当事人进行询问、调查、取证等活动所记录的文字、语音、影像等资料。那么,派出所笔录的保留期限是多久?如何进行销毁呢?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。


一、笔录保留期限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三条规定,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期间应当制作笔录,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和记录。笔录应当由制作人和当事人在每页签名或者盖章,并经过审核人签名或者盖章。笔录应当如实记录实际情况,并由当事人核对无误后才能生效。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四条规定,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当事人进行讯问、调查、取证时,应当采取录音、录像或者录音录像的方式。录音、录像或者录音录像记录的内容应当与笔录内容一致,录音、录像或者录音录像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。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程序规定》第四十四条规定,公安机关应当自办案之日起三年内保管涉案证据和材料,必要时可以延长保管期限。但是,涉及刑事案件的笔录、证据和材料的保管期限为十年。


二、笔录销毁方式


笔录保留期限到期后,应当及时进行销毁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程序规定》第四十七条规定,公安机关对已经结案的案件,应当及时销毁无用的笔录、证据和材料。销毁应当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进行,并应当制作销毁记录。


笔录销毁的方式有多种,包括纸质文件的焚烧、碎纸机碾碎、电子文件的彻底删除等。销毁后,应当及时制作销毁记录,并将销毁记录和销毁证明一并归档,以备查阅。


总之,派出所笔录的保留期限根据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,但在保留期限到期后应当及时进行销毁。销毁方式也有多种,但无论采用何种方式,都应当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进行,并制作销毁记录和销毁证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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